我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司法系统,迄今为止已近15年。期间,我先后到新圩镇、华丰镇和丰山镇的司法所工作,基层司法工作并不轻松,但我始终牢记着成为人民群众“法治守护者”这一职业追求。
回想在华丰镇司法所工作的那段日子,我还是一名“愣头青”,经常被一些法律纠纷弄得手忙脚乱,后来我总结工作经验,发现除了自己对工作不熟悉外,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较薄弱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我在工作岗位上日益积累经验,同时思考如何加强普法工作。后来到丰山镇司法所,在当地乡镇相关部门的支持下,我走访各村听取群众意见,使群众话有处说、有人听,有效地增强了党群和干群关系。同时,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我把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,加大宣传力度,围绕镇党委、政府的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调解作用,强化各村调解员工作职责,并以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,向当地民众宣传、释法。
我至今仍记得,来到丰山镇的第一年,当地村民因经济纠纷闹到司法所,由于法律意识淡薄,双方互不相让,甚至要引发肢体冲突,后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解下,双方才逐渐平息争吵。如今,随着普法工作的加强,这样的现象慢慢减少,更多的是双方都能坐下来心平气和接受法律调解。
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,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。在基层司法的具体工作中,我深感在优化营商环境、社区矫正、加强青少年法律思想意识等方面,国家司法制度正朝着更加健全的方向迈进。我很荣幸能参与其中,希望再接再厉做好新时代的“法治守护者”。 ⊙本报记者 邹挺毅 整理